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务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我省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符合评审卫生专业(含医、药、护、技、公卫)副高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10号)文件规定的“一线医务人员”免于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认定为合格。具体人员以年4月18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详细信息进行统计的通知》各地各单位统计上报名单为准。
二、时间安排
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初定于年8月1日,具体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一)考试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年6月8日至23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