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凡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者,请在5日内(4月27日18时前)向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电话(传真):-
邮箱:szghllu
shaanxi.cn收件单位: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编:姚远 监制:张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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